对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预备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17-09-18 08:54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各部门: 根据市科技局通知要求,近日将启动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包括: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联合基金、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市属高校、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公司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 2.培养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试点单位申报培养基金项目的在读博士研究生须经依托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在读期限覆盖项目执行期或毕业后继续在依托单位完成该项目至结题。 3.博士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人须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申报博士基金项目,经依托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开展科研工作。拟在博士基金中增设公益专项。 4.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叁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 5.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作为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厂颁滨、贰滨收录3篇以上。 6.联合基金。拟与相关公司等设立联合基金。 7.省杰青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内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层次的基础研究类项目)。 (2)以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闯颁搁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不得申报。 8.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支持团队申报,资助方向参照2017年度省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项目资助方向,拟新增部分资助方向。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优势学科提升:申报人/项目负责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所在团队研究工作处于国内相关领域领先水平。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5周岁。团队人数不少于7人。 (2)战略跟踪:申报人/项目负责人须主持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基础研究类项目,所在团队在相关领域有较好工作基础,申报人一般应为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 (3)基础研究成果深度消化:团队须承担完成国家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杰青、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或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基础研究类项目,取得同行认可的高水平论文或发明专利等基础研究成果。申报人/项目负责人须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年龄不超过55周岁,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 9.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专项。从申报的面上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不再单独申报。 叁、注意事项 1.项目层次由低到高依次是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除面上项目外,申请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过的同类别项目,已承担高层次类别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较低层次类别的项目。 2.省杰青项目只能承担一次。 3.申报人限项规定: (1)已申请同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项目的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申报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省杰青、省属优青项目除外); (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或结题审核未获通过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4)因延迟结题、项目被终止以及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等正在暂停申报期限内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事项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请各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填写《省自然科学基金预审报汇总表》,于9月4号前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处温玮平台邮箱。 联系人:温玮 2828228 附件:《省自然科学基金预审报汇总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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